上海应届生落户2015(落户上海最快的办法)

admin 问答 2024-03-26 636 0 [db:tag]

本市企业缴纳3倍半年社保,注意社保和个税需要匹配。之后就可以去申请落户

一、应届生落户上海:应届生落户方式又包括直接落户和打分落户。

二、留学生落户上海: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海归留学生,回国2年内来上海工作,都具备留学生落户资格。留学人员回国后应直接来上海工作,累计待业时间不能超过2年。

三、人才引进落户上海:人才引进落户划分为18类。不是高学历博士,就是能力强的人士,再或者是单位加成,人才在哪都是稀缺资源,所以人才引进不适合于大多数人。

1、直接落户

学校和学历是第一条件,应届博士、"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和"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建设学科的硕士以及在五大新城和自贸区新片区就业的上海市硕士应届毕业生以及清北复交、同济和华东师范大学的六所本科应届毕业生都可以直接落户。

2、打分落户

学校条件不能满足直接落户条件的应届同学,可以通过满足72分打分政策,评分办法是由毕业生和用人单位两部分要素组成。

如果你想通过应届生渠道落户,一定要在签订三方协议时和企业明确,公司是否有资质且能帮助申请应届生落户。

主要的评分指标包括:学位和学历、毕业学校、学习成绩、外语和计算机水平、荣誉、用人单位要素分等。

应届生落户上海注意事项:

(1)只有毕业当年才可以申报。

(2)在读期间不能缴纳社保和个税(自主创业除外),实习工资不能申报薪金,可以申报劳务报酬。

(3)以下企业影响应届生落户:劳务派遣、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等。

(4)提交落户申请后不要换用人单位。

(5)公示审核结果后,单位及获得落户资格的学生必须在6个月内完成落户手续,超过时间将失去落户资格。

3、人才引进落户上海:

以下5种人才可以直接落户:

高层次人才、高技能人才、重点机构紧缺急需人才、市场化创新创业人才、专门人才和其他特殊人才。

其中对于重点用人机构紧缺急需的人才:

持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人员在高新技术企业工作满1年的可按本市人才引进办法申办上海户口。

高新技术企业紧缺的急需的具有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的公司业务核心骨干人员在企业任职满2年的可按本市人才引进办法申办上海户口。

以上两类重点用人机构落户人员,政策中虽未明确申请人社保基数,但从实际成功申请案例来看,申请人的社保基数绝大多数不低于2倍,其中很多申请人社保基数都是3倍,这也符合紧缺急需人才的市场化薪酬价值标准。

上海人才引进落户:

对于企业高级管理、科技和技能人才:

最近4年内累计36个月社保基数为本市上年城镇职工社平工资的3倍,且缴纳个人所得税累计达到100万元的企业高级管理、科技和技能人才,可以直接申办落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上海市引进人才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办法实施细则》

一、关于适用对象

(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正常经营且依法纳税的机构,引进国内优秀人才,适用本细则。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2.中央单位在沪一级分支机构、总部在沪单位的分支机构。

3.经各区域或行业主管部门推荐的其他分支机构。

4.确需引进办法第五条第(四)款第14项人才的分支机构。

(二)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等其他特殊管理人员的引进落户,根据相关部门或文件规定执行。

二、关于申办条件

(一)用人单位应与引进落户的人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并在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引进人才一般应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对于特别优秀或者特别紧缺急需的,可适当放宽年限要求。引进人才工作地点一般应在上海。

(二)办法第五条第(一)款第1项所称“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是指按照规定取得高级职称并受聘相应职务,包括明确可聘为高级职称相对应的国家职业资格。

(三)办法第五条第(一)款第2项所称“省部级及以上政府表彰”,是指省部级及以上科学技术奖,或由省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或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相关部委共同授予的、享受省部级及以上表彰奖励获得者待遇的政府表彰,且具有个人证书。政府表彰项目由政府表彰主管部门认定。用人单位一般可在人员获得表彰5年内申请引进。

(四)办法第五条第(一)款第3项所称“列入省部级及以上人才培养计划的人选”的认定依据,参照国家相关主管部门或各省、市、自治区政府和人才主管部门批复。用人单位一般可在人员列入人才培养计划5年内申请引进。

(五)办法第五条第(一)款第4项所称“国家重大科技专项项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和本市重大科技项目”,是指根据国家或本市科技主管部门项目立项批复进行认定的科技项目;所称“项目负责人及其团队核心成员”,应由国家或本市科技主管部门根据项目立项、申报材料予以认定。在项目执行期限内,用人单位可申请引进项目负责人及其团队核心成员。

应届博士可以直接落户上海吗

法律分析:只要自己毕业的母校满足“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应届硕士毕业,就符合基本申报条件落户。如果你是上海的普通大学的学士学位本科生,就有21分的落户加持。加分条件二,第一类高校及研究生培养单位的,可以享受15分的落户加分。(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在沪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中科院在沪各研究所等研究生培养单位)。其次,不满足以上要求的,如果是在高校及研究生培养单位的,可以有12分落户加分政策。

法律依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4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工作的通知》 一、引进上海社会经济发展紧缺急需的非上海生源毕业生,是加强人才强市,培养和集聚各类人才的重要措施,对进一步完善上海人才发展政策,实现人才活力带动经济社会发展活力具有重要意义。本市各有关部门、各高校和用人单位要从保持和增强上海人才优势出发,认真做好非上海生源毕业生进沪就业工作,为吸引优秀人才进沪就业营造良好环境。

充分发挥居住证和户籍吸引非上海生源毕业生的积极作用。要进一步完善管理和服务,强化以积分制为主体的居住证制度的主渠道作用。要优先满足上海实施国家战略和“四个中心”建设重点领域紧缺急需人才的落户需求。

博士学历可以直接落户上海,拥有博士学历层次的人才在各个地方都十分吃香,上海市也不例外。根据上海市最新的落户政策,博士学历的人才想要直接落户上海可以通过以下3种方式,即应届生落户、留学生落户、引进人才落户。

博士生直接落户上海方式主要有三种,分别是引进人才落户,应届生落户和留学生落户。

1、引进人才落户。

引进人才落户方式适合在上海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用人单位引进上海市紧缺急需的国内优秀人才。对于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人而言,其属于《上海市引进人才申办上海市常住户口试行办法》中的要求,可以直接落户上海。

2、应届生落户。

应届毕业生可以根据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发布的《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本市户籍评分办法》进行评分,达到标准分72分即可在上海落户。对于博士生而言,结合其获得的学位、毕业的学校、学习成绩、外语水平以及其他的导向性要素,基本上都能满足72分的要求,能够直接落户。

3、留学生落户。

博士留学生落户,必须满足在国(境)外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最近连续6个月在同一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不应低于上一年度本市职工社会平均工资,个税缴纳情况应与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合理对应,满足上面条件即可直接落户上海。

法律依据

《上海市引进人才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办法》

第三条(适用对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用人单位引进本市紧缺急需的国内优秀人才,适用本办法。

第五条(申办条件)

用人单位引进的人才在沪工作稳定且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办本市常住户口:

(一)高层次人才

1、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2、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政府表彰的人员。

3、列入省部级及以上人才培养计划的人选。

4、国家重大科技专项项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和本市重大科技项目负责人及其团队核心成员。

(二)重点机构紧缺急需人才

5、重点机构所需的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人员。

6、重点机构紧缺急需的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创新团队核心成员等核心业务骨干。

7、重点机构紧缺急需的具有国家二级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认定证书(技师)的技能类高技能人才。

重点机构是指本市重点产业、重点区域和基础研究领域经行业主管部门和重点区域推荐的用人单位,并实行名单管理和动态调整。

(三)高技能人才

8、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称号、国务院特殊津贴、世界技能大赛奖项等荣誉的高技能人才。

9、取得国家一级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认定证书(高级技师)的技能类高技能人才。

10、取得国家二级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认定证书(技师)且获得国家及省部级以上技能竞赛奖励的技能类高技能人才。

(四)市场化创新创业人才

11、获得一定规模风险投资的创业人才及其团队核心成员。

12、在本市取得经过市场检验的显著业绩的创新创业中介服务人才及其团队核心成员。

13、在本市管理运营的风险投资资金达到一定规模且取得经过市场检验的显著业绩的创业投资管理运营人才及其团队核心成员。

14、市场价值达到一定水平的企业科技和技能人才。

15、取得显著经营业绩的企业家人才。

(五)专门人才和其他特殊人才

16、本市航运、文化艺术、体育、传统医学、农业技术及其他特殊行业紧缺急需的专门人才。

17、本市各区和重点区域自主审批的紧缺急需人才。

18、其他紧缺急需、确有特殊才能的人才。

市政府有关部门根据本市经济社会发展,及时调整人才引进重点支持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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